政見


  • 文化深耕、在地就業、產業創新好未來

    • 整合城鄉資源,匯聚多元專業的創意能量,推動老屋新生做為社區福利照護、產銷連結、青年回鄉、社會創新等需求的宜蘭新生活提案。

    • 協助傳統產業與時代新需求接軌,增加地方工作機會。

    經濟與產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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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社區觀光,慢遊宜蘭,飯店財團不要來

    社區觀光,慢遊宜蘭,飯店財團不要來。

    • 推動國道五號假日差別費率,降低遊客開車誘因,保障宜蘭居民交通權益。

    • 頭城、礁溪、宜蘭、羅東、蘇澳市區廣設U-BIKE單車,加強全縣自行車道與公共運輸網,提供遊客與宜蘭通勤族的低碳新選擇。

    • 輔導成立社區型觀光合作社,讓觀光收益真正留在社區。

    觀光與交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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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推動農業基本法與國土計畫法

    說明:

    國民兩黨每逢選舉便高喊提高老農津貼,卻遲遲不對攸關農民權益的法案進行審查。全台農業問題須從兩個法案著手,才有可能解決根本問題。

    (一)農業基本法

    農業最高位階法律。法案重點摘錄:

    1. 明訂農業預算應佔總施政預算15%;

    2. 確保國內糧食充足,農產品受進口損害之救助及反傾銷與防衛;

    3. 制定法律防止產銷失衡或人為囤積炒作;

    4. 嚴格查緝走私農產品;

    5. 積極推動與補助確保景觀或生態環境之農業生產或農地管理措施;

    6. 農村發展應以集村或原村擴張為原則。

    (二)國土計畫法

    國土規劃利用最高法律。法案重點摘錄:

    1. 基於保育利用及管理之需要,依土地資源特性所劃分之國土保育地區、海洋資源地區、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;

    2. 農業發展地區應以確保糧食安全為原則,積極保護重要農業生產環境及基礎設施,並應避免零星發展;

    3. 從事未符合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使用原則者,除罰鍰外,停止使用、拆除地上物恢復原狀或勒令歇業而不遵從者,得按次處罰,並停止供水、供電、封閉、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,其費用由行為人負擔。

    推動農業基本法與國土計畫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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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堅持農地農用

    說明:

    「農舍」為政府保障農民家庭生計之特許,不應成為房地產炒作標的。農舍淪為炒作標的造成農地大量流失,危及農業生產環境和國家糧食自主。

    我的主張:

    1. 堅持公平正義原則,農舍興建起造需具備農民資格,轉讓承受人也須具有農民資格;

    2. 非實際務農者在農村購置房地產,應按實情課稅,罰金與稅收回歸農業發展使用;

    3. 取締拆除不實誇大,鼓勵買主違法之農舍廣告;

    4. 重新盤點全台農林牧用地面積與分佈區位,建立監控機制,嚴格防止農林牧用地繼續流失。

    土地與農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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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保障農民收入

    說明:

    農民收入提高,可號召離農二代回流,也可吸引青壯年人口投入。造成農產品價格低落因素眾多,國家須負起最大責任,積極改善。

    我的主張:

    1. 補助雜糧轉作,逐年提高糧食自給率,降低黃豆、小麥、玉米等雜糧進口數量;

    2. 提高水稻雜糧收購價格,讓農民獲得應有利潤;

    3. 阻止大型盤商聯合壟斷糧食蔬菜市場,讓農民獲得應有利潤;

    4. 針對環境優良地區,劃設專作區,提高專作區地租和契作價格;

    5. 推動農損保險制度,降低農民因天然災害遭受之損失。

    土地與農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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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農民轉型正義

    說明:

    台灣自積極發展工商業以來,長期忽略農業,放任農村凋零衰敗。過去30年,農家生計困難,兼業或離農人口眾多。國家推動農業轉型,不能獨重大型企業農,必須兼顧公平正義原則,還給老農公道、照顧小農權益。

    我的主張:

    1. 接受60-80歲年老兼業農無法領取老農津貼之個案陳情,返還老農津貼;

    2. 接受30-60歲無法取得農保資格之青壯農個案審查,取得農保資格;

    3. 改革現行老農津貼補助,推動農民退休年金制度。

    土地與農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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